长江采石矶文化生态旅游区

国家5A级旅游景区

关于采石矶景区无人机管控的温馨提示

2021-09-13 09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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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


尊敬的游客:

 即日起,为维护长江采石矶文化生态旅游区公共安全、资源安全和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,请广大无人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拥有者及爱好者,自觉遵守相关规定,请勿在景区范围内擅自从事“低慢小”航空器飞行活动。因工作需要,在景区内使用“低慢小”航空器的,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景区报备,将放飞事由、单位或个人信息、航空器型号、驾驶人资质、任务飞行时间、地域、工作任务、所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保单等信息书面报景区审核,符合条件的发放景区《飞行通知书》。擅自放飞或未按报备内容从事飞行活动的,景区将对其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将依法交予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。

 谢谢配合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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